2013年2月4日 星期一

蝗蟲論

蝗蟲論

那些以「蝗蟲」、「蝗蟲論」歧視、批評內地人的網民、市民大概被怒火蒙蔽了眼睛與心靈,非但看不到「一竹篙打一船人」的荒謬,非但看不到自己的言論是在無理歧視內地民眾,非但看不到自己的「蝗蟲論」是在毒化兩地民眾的關係,反而痛罵指出問題的平機會,要求主席林煥光先生道歉;反而把反對「蝗蟲論」的人狠批為「賣港賊」。我們認為這些獨斷、非理性的指罵是無理又荒謬的,令人既痛心又憤怒。
訂定反歧視條例,成立平等機會委員會就是要消除社會上涉及歧視的惡習與風氣,讓香港在各個方面趨近一視同仁互相接納的情況,並打造共融社會。今次部份網民、市民在報上刊登全版廣告,以蝗蟲影射及批評內地居民,明顯跟共融社會的目標相違背,明顯跟消除各方面歧視的原則有違背。平機會表示反對網民的做法,提醒大家要尊重不同族群的人只是盡本身的責任,只是在履行自己的職務,只是在捍衞香港的核心價值,根本沒有需要或理由因此道歉。假若平機會居然袖手旁觀,任由某些人以「蝗蟲論」之類的說法公然歧視醜化其他族群,它才是失職失責,它才應當道歉。
至於以「賣港賊」之類的帽子扣在一些反對「蝗蟲論」的人身上更是可鄙與令人齒冷。香港是個言論開放多元的城市,不同意見、不同觀點交鋒角力是常態,完全可以透過理性討論處理。即使最終說服不了對方,大家仍可以採取各自保留不同意見( agree to disagree)的做法,不需要作甚麼人身攻擊,更沒有理由像內地文革時那樣亂扣人家帽子,懷疑他人的企圖動機,甚至上綱上線至「賣港賊」之類的攻擊。香港的利益不是一個人、某個人說了算的,根本沒有人有資格指罵其他人是「賣港賊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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